靈活用工是“應急舉措”,還是用工趨勢?
發布日期:2020-05-08 10:3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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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,各行業公司招聘活動多受影響??梢钥吹?,靈活用工市場增速明顯變快。盒馬鮮生率先推出“共享員工”,在復工復產困難階段,不同企業間的短期人員借調既緩解了企業用工壓力,又解決了人才閑置問題。
“共享員工”只是一個開始,靈活用工的起飛才剛剛拉開帷幕。“靈活用工”本質上是對閑散化、碎片化勞動力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,這一雇傭模式在德國、日本、美國等國家已經發展得比較成熟。
國內則主要在近幾年里逐漸興起。將非核心崗位外包,用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技術手段解決臨時性、季節性的用人需求,對企業勞動成本管控機制意義重大。另一方面,多一份工作,多一份保障,讓“靈工”多勞多得。國信證券研究報告估算中國“靈工”人口基數達2.4億人,但當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商進行的業務滲透率甚至不足1%。
此次疫情無疑是一個催化劑,將助其迎來一個關注高峰,引導中國企業主動思考新的用工形態,隨著更多經濟模式被探索出來,更年輕的求職者進入職場,“靈活用工”模式也會迎來新的機會。
與傳統的全日制用工相比,靈活用工這種按需雇傭的模式更為靈活,不僅能實現人力共享,也是當下為企業降本增效的最佳方式。受此次疫情影響,不同行業“用工荒”與“用工過剩”同時存在,“靈活用工”這一模式通過勞動力的置換,快速滿足了不同行業需求。
從市場上來看,企業用工包括勞動關系、非全日制、勞務派遣、退休返聘、實習、崗位外包、眾包、業務外包、人力資源服務外包、合伙、自雇、平臺用工等多種形態。靈活用工即為企業提供專業而靈活的用工服務,以有效應對企業季節性、臨時性、周期性的發展變革挑戰。簡而言之,除勞動關系之外,其他用工關系都可以統稱為“靈活用工”的范疇。事實上,從國家層面來看,已開始積極推動靈活用工形態,3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,提出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。對“‘互聯網+’、平臺經濟等加大支持力度,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,催生新崗位新職業”,特別提出了“支持發展共享用工、就業保障平臺,為靈活就業者提供就業和社保線上服務”。權威人士指出,在特殊情況和共享經濟的共同作用下,靈活用工迎來重大發展契機,有望從企業微觀操作層面向國家戰略性層面轉變。一些企業完全可以借助靈活用工,提升適應環境能力、降低勞動成本、增加營業利潤,從而不斷提升競爭優勢。將傳統用工模式與靈活用工模式進行對比,靈活用工模式下企業的社保、稅負壓力都遠遠小于傳統用工模式。以人均工資15000元來計算,靈活用工每月至少為企業節省人均支出3000元,如果該企業有1萬個這樣的基礎崗位,全年算下來,企業使用靈活用工的方式將會比傳統用工節省3.6億元的支出,所以靈活用工在解決了企業用工需求、減輕企業用人成本壓力的同時,也解決了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,并通過自由靈活的用工模式增加了其收入。目前來看,疫情下催生的“靈活用工”模式還比較初級,如何發揮“共享用工”按需分配機動靈活的特性,在疫情結束后成為企業常態化用工模式?從目前來看,有兩大問題需要關注。一是“共享員工”的準入門檻,不是每個崗位都可以做到“無縫對接”。“高門檻”崗位難放開,那么,哪些工種能共享?二是現階段的“共享用工”主要依靠一些零星的、不成規模體系的對接方式來運作,供需雙方的權利、義務與責任十分不清晰。專業人士建議,在存在行業相似度比較高,且存在明顯淡旺季交叉的企業之間,共享用工這種靈活的用工模式生存空間會非常大??梢栽谶@類型的行業間開展。另外,需要規范“共享用工”模式,合理防控法律風險。在合規層面上,既要避免用工企業出現勞動用工法律風險,同時也要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這場疫情,正在深刻變革當前的用工模式。如何讓新模式持續發酵,趨利去弊才是打開這一模式的正確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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